導讀:由于存在司法與行政界限模糊,重實體、輕程序與輕證據、重口供等不足,司法公平公正并未得到完全釋放。但隨著司法與行政的隔離、法院權責的重新定義,現代司法變得越來越公開、透明以及數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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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堯眉八彩;九竅通洞;而公正無私;一言而萬民齊?!睆奈髦艿摹按笏究堋钡教扑蔚摹按罄硭隆?、元代的“大宗正府”、明清的“三法司”再到民國延續(xù)至今的“法院”,在歷史的長河里,法院一直是公平公正的象征。
但與現代法院不同的是,在“官大于民”的古代,由于存在司法與行政界限模糊,重實體、輕程序與輕證據、重口供等不足,古代司法經常出現官官相護、冤案、暴力執(zhí)法等“黑幕”,司法公平公正并未得到完全釋放。但隨著司法與行政的隔離、法院權責的重新定義,現代司法變得越來越公開、透明以及數字化。
尤其是在這輪人工智能、大數據、VR等新興技術參局之后,現代法院逐漸向更為信息化的智慧法院靠攏。
4月2日,廣州中級人民法院與廣州聯(lián)通聯(lián)合簽署《廣州5G智慧法院建設戰(zhàn)略合作協(xié)議》,雙方將攜手建設 “廣州5G智慧法院聯(lián)合實驗室”,這也標志著全國首個5G智慧法院正式啟動建設。
據了解,此舉是繼今年兩會表示將全面推進智慧法院建設工作后的最新舉措,但這并不是智慧法院建設的首次提出。相反,關于智慧法院建設這個話題,早在2015年就已提出,并已經連續(xù)四年寫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16年3月13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提出繼續(xù)深化司法公開,加快建設“智慧法院”;2017年3月12日,在地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提出2017年人民法院將加快建設智慧法院,努力提供更多優(yōu)質司法服務;2018年3月9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周強提出,2018年將持續(xù)深化司法公開,加快建設智慧法院;2019年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周強再次提出將全面建設智慧法院。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而在這五年間,有關智慧法院建設的相關政府文件,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五年發(fā)展規(guī)劃(2016-2020)》、《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五年發(fā)展規(guī)劃(2016-2020)》、《智慧法院建設評價報告(2017年)》也持續(xù)輸出中,為全面建設智慧法院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在這種全面建設的格局下,我國智慧法院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績。2019年3月1日,法治藍皮書《中國法院信息化發(fā)展報告No.3(2019)》發(fā)布并顯示,2018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取得新成效,智慧法院由初步形成向全面建設邁進。
從以上的報道我們得出了“我國智慧法院的建設正在向全面建設邁進”,也就是說,這應該是司法變革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那智慧法院能取得如此成就,背后有的“功臣”有哪些呢?首先要從智慧法院的概念談起。
智慧法院最常見的定義是“依托現代人工智能,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堅持司法規(guī)律、體制改革與技術變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審判、訴訟服務和司法管理,實現全業(yè)務網上辦理、全流程依法公開、全方位智能服務的人民法院組織、建設、運行和管理形態(tài)。”從這段描述中,我們不難看出。人工智能、互聯(lián)網以及大數據是其關鍵技術所在。
人工智能涉及的核心技術主要包括計算機視覺、機器學習、自然語言處理、機器人技術和圖像與語音識別技術,從人工智能技術子啊司法審判中的英歐要能夠來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計算機視覺、圖像和人臉識別技術助力實現訴訟主體身份驗證,以及證據的電子化和電子數據證據的舉證質證等在內的網上一體化訴訟運行機制;二是通過機器學習、深度應用云計算和大數據,構建司法人工智能訴訟服務系統(tǒng);三是充分利用算法及司法大數據的優(yōu)勢,構建訴訟智能系統(tǒng)或者平臺,實現訴訟結果預判、類案推送等能力;四是機器人技術和語音識別技術的廣泛應用。得益于人工智能技術的加持,目前我國已建成知識產權法庭信息化平臺,全面支持專利案件上訴審全流程電子管理以及語音調取證據、多方質證留痕、小證據AR展示、大證據遠程展示等特色庭審應用,實現了將案件全部運行情況始終處于嚴密的監(jiān)控之中。
而在智慧法院建設出的這五年時間里,我國司法公開四大平臺不斷完善優(yōu)化,全國法院均已實現了網上辦案,都得得力于直播互聯(lián)網熱潮?;ヂ?lián)網熱潮的出現促使信息全公開化,司法辦案公開化、透明化。2018年,全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上線,實現全國法院案件流程信息99%在網上統(tǒng)一公開;全國各級法院設置網上立案、網上繳費、網上證據交換、網上開庭、電子送達等五大電子訴訟標準模塊;人民法院信息化3.0的深化完善,卷宗電子化隨案生成等“智慧審判”的基礎性工作扎實推進……而互聯(lián)網技術給智慧法院帶來的紅利,還在持續(xù)更新當中。
智慧法院的作用日益凸顯,更為智能化的現代司法逐漸向社會鋪開,這種被新興技術帶動的智慧政務,或許還將隨著技術的發(fā)展帶來更多的紅利。
智慧法院需要擁抱人文化,在這種情況下,導訴機器人將成為重要的樞紐環(huán)節(jié)。這種導訴機器人可以在法院來回巡視,與人進行實時語音對話,通過人臉識別、語音識別、觸摸交互、移動互聯(lián)等方式,為人提供智能化、人性化的咨詢、引導、預約、宣傳、迎賓等服務。這類導訴機器人機器人與市面上的其它服務機器人并無太大的不同,不過其內置了法律咨詢、程序引導、法規(guī)查詢等海量法律知識,能夠提供數以萬計的問題解答。而在目前,導訴機器人也已經“入職”不少地方法院。這也打造了新的機器人藍海市場。
但以當前的趨勢來看,智慧法院的建設更應該關注在審判環(huán)節(jié),這樣對技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盡管目前法院庭審環(huán)節(jié)已進行了全程錄音及視頻,甚至直播,以保障庭審環(huán)節(jié)的公開、公正進行。但對于庭審環(huán)節(jié)的各種不可控因素,如今依舊存在。對于物證的取證部分,目前依據計算機視覺、圖像識別等技術研發(fā)的“智審系統(tǒng)”,不僅能保證物證的真實性,還能將紙質卷宗一鍵掃描,自動生成電子卷宗,智能分類,自動關聯(lián)與當事人相關的案件,讓法官將有限的時間精力集中在“審”與“判”上。但關于人證的真實性,目前人工智能技術也應該給予保障。
人證的真實性不應該只包括身份的真實性,其證詞的真實性或許更為重要。關于這點,微表情識別以及人臉情感人工智能或許更值得被推崇。通過使用攝像頭遠程非接觸提取人的面部面部視頻圖像,微表情識別能對證人的微表情進行分析判斷,人臉情感人工智能則通過血譜光學成像對關鍵檢測區(qū)域進行識別提取血流信,在通過情感智能引擎對人體的生理狀態(tài)(心率、血壓、呼吸頻率、梅爾波、熱波……)和心理狀態(tài)(心理壓力、內心情緒狀態(tài)、個體情緒)進行測量分析。這兩種技術結合不僅能對人臉動作進行分析,還能對證人進行心理、生理監(jiān)測、分析,從而保證證人證詞的真實性。另外,由于涉及到司法環(huán)節(jié),這種技術在庭審應用上應該不會陷入隱私問題。
而除了推崇智慧庭審,遠程庭審也越來越成為智慧法院建設中的一部分。在關于遠程庭審的建設中,不斷發(fā)展的5G技術、VR/AR技術、無人機等,都在逐漸成為遠程庭審的核心技術,打通司法庭審與外界環(huán)境的最后一公里。
在人工智能、大數據以及互聯(lián)網、云計算等新興技術的助力之下,我國智慧法院已進入了全面建設階段,放動態(tài)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已基本形成,更公正、公平、智能化的司法體系正在走來,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也有望在2020年底得到深化完善。